傳票意思

傳票(英文稱 Summons)是一種法律檔案,用於通知當事人(被告)一場法律訴訟的開始,並要求他在特定的時間和地點出庭應訊。傳票通常由法院或執法機構發出,並附有訴訟的相關資訊,例如原告的姓名、訴訟的性質、聽證會的日期和時間,以及如果當事人未出庭可能面臨的後果等。

在不同的法律體系中,傳票的內容和格式可能有所不同,但通常都會包含以下資訊:

  1. 法院的名稱和案件編號。
  2. 原告的姓名和地址。
  3. 被告的姓名和地址。
  4. 訴訟的性質和請求的詳細資訊。
  5. 出庭應訊的日期、時間和地點。
  6. 警告,說明如果被告未出庭可能會導致的後果,例如缺席判決。

當傳票連同起訴書或其他相關檔案一起送達被告時,這標誌著法律程式的正式開始。被告有責任在規定的時間內作出回應,否則可能會失去辯護的機會。在某些情況下,被告可以選擇不出庭,但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書面答辯。

傳票的送達方式可能包括親自遞交、郵寄或透過法院的官方網站發送。確保傳票正確送達至當事人是法律程式中的重要一步,因為未經合法送達的傳票可能導致整個訴訟程式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