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喚是什麼意思

"傳喚" 一詞在不同的語境和領域中可能有不同的含義,但通常它指的是一種通知或要求某人出現的行為。以下是幾個可能的意思:

法律程式:在法律領域,傳喚通常是指法院或官方機構要求某人作為原告、被告、證人或專家證人出庭參與訴訟程式。這種傳喚通常會以書面形式發出,稱為傳票(subpoena)。

政治或官方程式:在政治或官方程式中,傳喚可能指的是議會或委員會要求某人出席聽證會或調查程式,以提供證詞或證據。

私人或商業:在私人或商業領域,傳喚可能指的是通知某人參加某個會議、活動或面試。

總之,傳喚的含義取決於上下文,但通常都涉及要求某人在某個特定時間和地點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