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外就醫意思
"保外就醫"一詞源自於中國大陸的法律用語,指的是罪犯或犯罪嫌疑人因患有嚴重疾病,經醫療機構診斷確認在監獄內無法得到適當治療,而由監獄管理機關批准暫時保釋出獄進行治療的制度。這種制度允許罪犯在監獄外接受醫療服務,但通常需要遵守一定的條件和限制,如定期向監獄報告、不得離開指定的居住地等。
在台灣,也有類似的制度稱為"保外醫治",指的是受刑人因病需要在外醫治時,可以暫時離開監獄接受治療。在台灣的《監獄行刑法》中,規定受刑人若患有疾病,經監獄醫療單位診斷認為在監獄內不能適當醫治,得報請法務部矯正署核准保外醫治。
需要注意的是,保外就醫並不意味著罪犯獲得完全的自由,而是一種特殊情況下的監管方式。在治療期間,罪犯仍然需要遵守相關的法律規定和監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