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認不諱意思
"供認不諱"這個詞語來自於法律用語,意思是指當事人或犯罪嫌疑人對自己的罪行或錯誤承認不諱,即不否認、不辯解。在法律程式中,當事人如果供認不諱,通常會被視為有罪的證據之一。
在中文中,"供認"指的是承認、認罪,"不諱"指的是不隱瞞、不避諱。所以,"供認不諱"就是指坦白承認自己的過錯或罪行,不加以隱瞞或辯解。
這個詞語也可以用來形容一個人誠實、坦白,不隱瞞自己的過錯或不足之處。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有人說某人對自己的錯誤供認不諱,意味著這個人承認了自己的錯誤,並且表現得很誠實、坦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