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民法意思表示

民法上的意思表示,是指當事人將內心的意思以一定的方式表現於外,以達到與他人成立民事法律關係的目的。意思表示是民法中非常重要的概念,因為它是成立民事法律關係的基本要素之一。

意思表示必須具備以下要件:

  1. 意思要素:當事人必須有建立、變更或終止民事法律關係的意思。
  2. 表示要素:當事人必須將其內心的意思以言語、文字、行為或其他可被理解的方式表現出來。
  3. 效果要素:當事人必須有意使其意思表示發生一定的法律效果。

意思表示可以分為明示和默示兩種方式。明示的意思表示是指當事人以言語或文字等方式直接表達其意思,例如簽訂契約、立遺囑等。默示的意思表示是指當事人以行為等方式間接表達其意思,例如通過交易行為、市場行為等。

意思表示的效力會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例如意思表示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等。如果意思表示存在瑕疵,例如因欺詐、脅迫、錯誤等原因作出,可能會導致意思表示無效或可撤銷。

意思表示是民法中極為重要的概念,它涉及到民事法律關係的成立、變更和終止,對於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