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得而誅之意思
"人人得而誅之"這句話出自《論語·為政》,原文是:「子曰:『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這裡的「誅」是指懲罰、處罰。整句話的意思是,如果用政策和刑法來引導和約束人民,他們雖然可能會避免違法,但卻不會感到羞恥;但如果用道德和禮儀來引導和約束人民,他們不僅會有羞恥之心,還會歸順。
在現代漢語中,"人人得而誅之"這個詞組並不常見,但它表達的意思是,某種行為或某個人被認為是極其惡劣的,應該受到所有人的譴責和懲罰。這種說法強調的是社會對某種行為或某個人的普遍反感和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