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上訴駁回的意思

在法律程式中,當案件經過一審法院的審理並作出判決後,如果當事人對判決結果不滿意,可以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這個上訴程式通常稱為二審。

當案件進入二審程式後,二審法院會對案件進行重新審理,包括審查一審法院的判決是否合法、合理,以及是否有錯誤。二審法院可能會維持、變更或撤銷一審法院的判決。

如果二審法院認為上訴沒有法律依據,或者認為一審法院的判決並沒有明顯的錯誤,它可能會駁回上訴。駁回上訴的意思是二審法院拒絕了上訴人的請求,維持一審法院的判決。

因此,當說到二審上訴駁回時,這意味著二審法院認為上訴無理,一審法院的判決是正確的,因此維持了一審的判決結果。這也意味著整個案件的法律程式在二審階段就已經結束,除非有特殊情況,否則當事人不能再向上級法院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