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證是什麼意思

"事證" 一詞在中文裡通常用於法律或調查領域,指的是支持或證明某件事情真實發生的證據。這個詞匯強調的是用來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在法律程式中,事證可能包括各種檔案、物證、證人證詞、科學鑑定報告等。這些證據的目的是為了幫助法庭或調查人員確定案件的事實真相,並作為判決或結論的依據。

在不同的語境中,"事證" 可能對應到英文中的幾個詞匯,例如:

  1. Evidence - 這是法律上最常用的詞,指的是任何可以用來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
  2. Proof - 指的是已經確立的事實或證據,可以用來證明某件事情的真實性。
  3. Facts - 事實,指的是已經被證明為真確的資訊。

具體使用哪個詞匯,取決於語境和所要表達的精確意思。在法律程式中,通常會非常嚴格地評估和分類事證,以確保判決的公正和準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