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訴處分書是什麼意思
不起訴處分書是司法機關在刑事案件中,經過調查和審查後,認為案件不符合起訴條件,或者雖然有犯罪嫌疑,但由於各種原因,如證據不足、輕微犯罪、過了追訴時效、犯罪嫌疑人的行為屬於自衛、正當防衛等,而決定不將案件提交給法院審理的一種法律檔案。
不起訴處分書通常會詳細說明不起訴的原因和依據的法律條文,並通知當事人有關的權利和救濟途徑。在某些情況下,不起訴處分書可能會附帶條件,例如要求當事人進行賠償、參加和解程式或者遵守特定的行為規範等。
不起訴處分書並不意味著當事人無罪,而只是表示檢察機關或執法機關在當前情況下,不認為有足夠的理由將案件提交給法院。如果未來有新的證據出現,或者情況發生變化,檢察機關仍然有權重新開啟調查,並考慮是否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