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常可的意思
"不法常可"這個成語出自《道德經》第二章,原文是:「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已;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已。故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形,高下相傾,音聲相和,前後相隨。是以聖人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萬物作焉而不辭,生而不有,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
在這個章節中,老子提出了一個哲學思想,即一切事物都是相對的,有美就有醜,有善就有惡,有長就有短,有高就有低,等等。因此,他認為聖人應該遵循自然之道,不去做人為的干涉,不去做不符合自然規律的事情。
"不法常可"的意思是不固守常規,不拘泥於成見,不盲目跟隨大眾,要有自己的獨立思考和判斷。這個成語強調的是一種變通和靈活的思維方式,要求人們不要被傳統和習慣所束縛,要根據實際情況做出相應的調整和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