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常可什麼意思
"不法常可"這個成語出自《道德經》第二章,原文是:「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已;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已。故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形,高下相傾,音聲相和,前後相隨。是以聖人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萬物作焉而不辭,生而不有,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
在這個章節中,老子提出了一個哲學思想,即事物都是相對的,有美就有醜,有善就有惡,有長就有短,有高就有低,等等。因此,他認為聖人應該遵循自然之道,不去做那些違反自然規律的事情,不去做那些人為的規定和限制。
"不法常可"這個成語的意思就是不遵循常規,不按照常理去做事情。這個成語在現代漢語中通常用來形容那些不按照常規思維和行為的人,或者是那些不按照傳統和習慣去做事情的人。有時候也用來形容那些不按照法律和規則去做事情的人,但是這種用法比較少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