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教而誅則刑繁而邪不勝意思
這句話出自《論語·為政》,原文是:「子曰:『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這句話的意思是,如果只用政令來引導人民,只用刑罰來整齊人民,那麼人民雖然會避免犯罪,但卻不會感到羞恥;如果用道德來引導人民,用禮儀來整齊人民,那麼人民不僅會有羞恥之心,還會歸服於正道。
「不教而誅則刑繁而邪不勝」是對這段話的解釋和評論。它的意思是,如果不對人民進行教育,就直接懲罰他們,那麼法律就會繁多,而邪惡之風仍然無法完全消除。這裡的「教」指的是道德教育,「誅」指的是懲罰,「刑」指的是法律,「繁」指的是多,「邪」指的是不正當的行為,「勝」指的是勝過,消除。這句話強調了道德教育的重要性,認為單靠法律懲罰不足以根除社會上的不正之風,必須結合道德教育,讓人民有羞恥之心,才能達到真正的治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