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再議的意思
"不得再議"這個詞語通常出現在法律文書或契約中,用來表示某個決定或協議一旦確定,就不能再進行討論或更改。這個詞語的意思是,相關的當事人或機構必須接受這個決定,並且不能再提出異議或重新開啟議題。
在法律程式中,"不得再議"可以用來指稱一個案件已經經過了所有可能的法律程式,並且最終的判決已經生效,不能再上訴或重新審理。在契約中,"不得再議"可以用來指稱契約條款一旦簽訂,就不能再進行談判或更改。
總之,"不得再議"是一個法律術語,用來表示某個決定或協議是最終的,並且不能再進行更改或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