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說明得否提示與被檢舉人查對什麼意思

上述說明得否提示與被檢舉人查對的意思是:根據上述的說明(即指之前的陳述或指示),是否應該提示(提醒、告知)被檢舉人(被舉報的人)進行查對(檢查、核對)。這句話通常出現在法律程式、調查過程或官方檔案中,用來指導相關人員如何處理被檢舉人的行為。

在法律程式中,被檢舉人可能會被要求查對某些檔案、證據或陳述,以確保其有機會核實指控的內容,並可能提供反駁的證據。這種做法是為了確保程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同時也給予被檢舉人機會來捍衛自己的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