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被駁回的意思

上訴被駁回(Appeal Dismissed)是指在法律程式中,上訴法院(Appellate Court)對原審法院(Trial Court)的判決進行審查後,決定維持原審法院的判決,而不改變或推翻原來的判決。換句話說,上訴被駁回意味著上訴失敗,上訴方未能說服上訴法院原審法院的判決有誤,因此原審法院的判決將繼續生效。

當一個案件經過原審法院的審理後,如果當事人對判決結果不滿意,認為法院在法律適用或事實認定上有錯誤,就可以向上級法院提起上訴。上訴法院會根據上訴方提出的理由和證據,重新審查原審法院的判決,並決定是否支持上訴。

上訴被駁回可能因為多種原因,例如上訴方未能提供足夠的證據證明原審法院的判決有誤,或者上訴法院認為原審法院的判決是正確的,沒有明顯的法律錯誤或事實認定錯誤。在這種情況下,上訴法院會駁回上訴,維持原審法院的判決。

當上訴被駁回時,通常情況下案件的審理過程就結束了,除非當事人還有其他法律途徑可以繼續追尋,例如向更高級別的上訴法院或最高法院提出進一步的上訴,或者尋求特許審查(Certiorari)等特殊程式。然而,這種情況通常要求當事人能夠提出新的、具有說服力的法律論點或證據,否則上訴被駁回通常意味著案件的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