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法司是什麼意思

"三法司"一詞源於中國古代的司法制度,指的是負責司法事務的三個主要政府機構。具體來說,三法司通常指的是刑部、大理寺和都察院。

  1. 刑部:負責全國的司法行政事務,包括律令的制定、執行和監督,以及對重大案件的審理。

  2. 大理寺:負責審理中央百官犯罪和重大案件,具有一定的司法審判權。

  3. 都察院:負責監察官員的行為,具有彈劾和糾舉不法之職能,有時也參與司法審理。

在古代中國,這三個機構各司其職,相互制衡,共同構成了中央司法體系的主要架構。隨著歷史的發展,三法司的職能和地位有所變化,但基本框架一直延續到清朝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