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審定讞是什麼意思

三審定讞是法律用語,通常用於描述一個案件經過了完整的司法審判程式,最終確定判決結果的狀態。在許多司法體系中,案件會經過初審、二審和三審三個階段。

  1. 初審:這是案件的第一個審理階段,通常在基層法院進行,由一名法官或一個法官組成的小組負責審理案件,聽取雙方的陳述和證據,並作出判決。

  2. 二審:如果當事人對初審判決不服,可以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這就是二審。二審通常會在更高一級的法院進行,如地方法院或高等法院,法官會重新審理案件,可能會聽取新的證據,並作出新的判決。

  3. 三審:如果當事人仍然不服二審判決,可以進一步向最高級別的法院提起上訴,這就是三審。三審通常在最高法院或憲法法院等最高司法機關進行,這是最後的上訴機會,法官會對案件進行最終的審理,並作出最終的判決。

當案件經過三審程式後,如果最高法院作出了最終判決,並且沒有進一步的上訴可能,這個判決就被稱為「三審定讞」。這意味著案件的司法審判程式已經結束,判決結果已經確定,不得再提出上訴或異議。三審定讞的判決具有終局性,對當事人具有約束力,必須遵守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