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出三不去意思

「七出三不去」是中國古代關於婚姻和家庭法律的一個概念,主要出現在《大戴禮記·本命》和《儀禮·喪服》等文獻中。這個概念主要涉及到妻子被休(即離婚)的條件。

「七出」是指妻子可以被丈夫休棄的七種情況:

  1. 無子:妻子沒有為丈夫生育子女。
  2. 淫佚:妻子不守婦道,與丈夫以外的男子有不正當關係。
  3. 不事舅姑:妻子不孝順丈夫的父母。
  4. 口舌:妻子喜歡搬弄是非,導致家庭不和。
  5. 盜竊:妻子有偷竊行為。
  6. 妒忌:妻子嫉妒心強,不容忍丈夫納妾或與其他女性交往。
  7. 惡疾:妻子患有嚴重的疾病,無法治癒。

「三不去」是指妻子不能被休棄的三種情況:

  1. 有所娶無所歸:妻子出嫁時父母健在,休妻時父母已經去世,此時休妻等於是讓她無家可歸。
  2. 與更三年喪:妻子曾與丈夫一起為男方父親或母親守孝三年。
  3. 前貧賤後富貴:妻子與丈夫共患難,丈夫富貴後不能休妻。

需要注意的是,這些觀念和法律規定主要反映了古代男尊女卑的社會現實,對於女性的權益保護非常有限。在現代社會,這些觀念和法律規定已經不再適用,而是被更加平等和現代的法律所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