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獲廠商通知備驗或可得驗收之程式完成後三十日內辦理驗收」是什麼意思
這句話的意思是,當你收到廠商的通知,告知他們準備好或者已經完成了可以驗收的程式後,你必須在接下來的三十天內安排並完成驗收程式。
這裡的「接獲廠商通知」指的是你收到了來自供應商或開發商的訊息,通知你他們已經準備好進行程式驗收。「備驗」或「可得驗收」指的是程式已經準備好,可以接受你的檢查和驗證。「三十日內辦理驗收」則是指你必須在收到通知後的三十天內,安排並完成對程式的驗收工作。
這句話通常會出現在契約或協議中,作為供應商和客戶之間的責任劃分。供應商負責開發或提供程式,並在準備好後通知客戶進行驗收。而客戶則需要在指定的時間內完成驗收,以確保程式滿足契約規定的要求和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