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伽經》中的五法、三自性、八識、二無我是什麼意思

《楞伽經》是佛教的一部重要經典,主要闡述了唯識宗的教義。其中提到的五法、三自性、八識、二無我,是唯識宗的核心概念。

五法:

  1. 名(nama):名稱,指事物的名相。
  2. 相(rupa):形相,指事物的形象。
  3. 妄想(vijnana):妄念,指對事物的錯誤認知。
  4. 正智(samyagjnana):正確的智慧,指對事物的正確認知。
  5. 如如(tathata):真實,指事物的本來面目。

三自性:

  1. 遍計所執性(parikalpita-svabhava):指虛妄分別,即對事物的主觀錯誤認知。
  2. 依他起性(paratantra-svabhava):指依賴因緣而生起的現象,即事物的客觀存在。
  3. 圓成實性(pariniṣpanna-svabhava):指真實的實體,即事物的本質。

八識:

  1. 眼識(caksur-vijnana):對視覺對象的認知。
  2. 耳識(srotra-vijnana):對聽覺對象的認知。
  3. 鼻識(ghrana-vijnana):對嗅覺對象的認知。
  4. 舌識(jihva-vijnana):對味覺對象的認知。
  5. 身識(kaya-vijnana):對觸覺對象的認知。
  6. 意識(mano-vijnana):對思維對象的認知。
  7. 末那識(manas-vijnana):自我意識,即對自我的認知。
  8. 阿賴耶識(alaya-vijnana):藏識,即儲存一切善惡業種的意識。

二無我:

  1. 人無我(pudgala-anatman):指沒有獨立存在的人我。
  2. 法無我(dharma-anatman):指沒有獨立存在的法我。

這些概念在《楞伽經》中相互關聯,旨在說明事物的本質和認識的過程。唯識宗認為,一切現象都是由識所變現,而識本身是由無明(avidya)所產生,人們對事物的認知受到妄想和執著的影響,因此不能見到事物的真實本質。通過修行,人們可以逐漸消除妄想和執著,達到正智,見到如如,最終實現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