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我相忘的意思

"物我相忘"這個成語出自《莊子·齊物論》,原意是指物與我相互忘卻,即物與我之間沒有分別,達到一種物我兩忘的境界。在莊子的哲學中,這是一種超越了物我對立,達到心靈自由的狀態。

這個成語常用來形容一個人在某種境界中,達到了物我兩忘的超然狀態,例如在藝術創作、冥想、修行或者極度專注的情況下,人可能會進入一種忘我的狀態,這時外界的事物和自身的存在都變得模糊,甚至被遺忘。

在現代漢語中,"物我相忘"也可以用來形容一種心境,即不執著於外物,也不執著於自我,達到一種內心的平靜和超脫。這種境界往往被認為是精神修養的較高層次,也是道家哲學中追求的「無為」、「自然」的體現。